南大副教授打赢“中国博客第一案”
作者/遗失的天翼 时间/2006-8-3 18:27:00 类别/综合 查看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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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互联网
  南大副教授状告杭州博客信息技术公司名誉侵权,引发了“中国博客第一案”。昨天,南京市鼓楼区法院作出一审宣判。该公司被判决在其下属的“中国博客网”首页刊登致歉声明。 

  网站帖子惹怒教授 
 
  去年9月的一天,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副教授陈堂发在“中国博客网”,偶然发现在一篇《烂人烂教材》的心情日记里,博客主人K007指名道姓称其为“烂人”、“猥琐人”、“简直是流氓”。 

  陈堂发认为这些言论侮辱了他,马上与总部设在杭州的“中国博客网”联系,要求删帖。但该网站以日记内容不违反发帖规则为由不同意删除。 

  于是,陈堂发以“中国博客网”拒绝删帖,导致自己名誉严重受损为由,将“中国博客网”所在公司,杭州博客信息技术公司告到鼓楼区法院,要求该网站刊登致歉声明,同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赔偿金1.13万余元。 

  网站道歉并赔偿1000元 

  法院认为,根据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》规定,从事互联网业务的单位要依法开展活动,停止传输有害信息,并及时向有关机关报告。据此,“中国博客网”应承担监督控制、停止传输有害信息的法定义务。 

  对此,鼓楼区法院经审理认为,因对有害信息的判断标准存在失误,杭州博客信息技术公司存在一定的过错行为。故判决“中国博客网”在其首页刊登经法院审核的致歉声明,并保留10天。同时赔偿陈堂发经济损失1000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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